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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印管理规定
2014-08-19 00:00:00   来源:[db:出处]     点击:

  为加强我院文印管理,提高文印质量和工作效率,节约经费开支,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院各系、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打印和复印,适用本规定。

  二、院办为全院文印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规划、指导和管理文印工作,并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文印服务。

  三、我院文印工作遵循统分结合、核算成本、部分社会化的原则。

  四、为适应办公自动化的要求,除院领导外,文稿须制成电子文档后送印。

  五、配备打印机的单位,其打印任务在本单位完成(批量大和有特殊要求等情况除外),各部门的打印耗材直接由合同维修服务单位提供,期末统一与院办结算,各部门纸张耗材成本列入办公成本考核项目。

  六、各部门到院办文印室复(打)印行政类文件15页以内的,由经办工作人员直接送印或便条委托他人代为送印,并在文印登记簿上按规定登记;复(打)印超过15页的,必须填写《文印审批单》,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负责人授权的秘书、内勤批准签字。

  七、印发给学生的教学资料(讲义、参考资料、练习资料和试卷等)需要在学生的书本费中列支的,在《文印审批单》上除须单位批准签字外,还须到教务处登记签字。

  八、教学系需印制的教学材料为列入教学运行费管理项目,在《文印审批单》上除须单位批准签字外,还须到教务处登记签字。

  九、学院各文印点(含各部门的打印设备)不得免费提供非工作需要的私人资料、教师个人备课资料、学生资料、学生刊物等文印服务。

  十、学院办公经费实行经费包干,由院办定期根据文印登记簿和《文印审批单》(在书本费中列支的除外)上统计的文印量,按照学院规定的价格计算费用,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在该单位的经费额度内扣除。

  十一、文印中力求节约,反对浪费。能正反面印制的尽量正反面印制;建议过程性文稿、校对稿、废弃稿等应正反面都用或直接在电脑上修改;文印份数应严格掌握,不可滥印滥发;在保证效果前提下,减小字体缩小边距,以减少页数。

  十二、送印人提供电子文档送印的,应事先杀毒,以防电脑病毒感染和传播。

  十三、送印人和文印工作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打印、复印、胶印中机密文件的内容或学校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私留任何文件。

  十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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