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学院的计算机设备,使其在学院办公及教学中充分发挥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办公及教学用计算机在使用、网络运行、软件运用等方面遇到问题,使用者应及时与现代教育中心联系。
二、学院计算机应遵循先检查处理、后考虑外出维修更换的原则。针对故障计算机设备的维护维修,使用者需填写《学院计算机维护维修登记表》后,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处理;
三、现代教育中心将根据登记的先后顺序和工作的缓急程度,区分不同故障类型和维护性质,进行维护。
四、教学及办公用计算机不得在C盘上保存资料,如因此在维护过程中出现资料丢失,责任自负。
五、维修人员应在使用者在场的情况下询问故障电脑的资料保存情况,如使用者有资料尚未保存,维修人员应指导其进行资料转移和备份,并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原则上维修人员没有替使用者进行资料保管的义务。对需外出送修及计算机设备更换的,原计算机保存资料应在使用者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销毁。维修人员严禁擅自读取和拷贝该算机存储的信息。
六、维护完成后,维护人员应当写清楚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由使用者签字或盖章,并写清维护时间,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