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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10-28 11:26:09   来源:     点击:

校属各单位: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多地先后出现本地病例,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最新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31号),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从快抓实师生健康分类管理

(一)对自2021102日(含)以来有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包括经由其他城市到重庆的师生)的来渝返渝师生,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

(二)对自2021103日(含)以来有云南省瑞丽市旅居史(包括经由其他城市到重庆的师生)的来渝返渝师生,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

(三)对自20211010日(含)以来有甘肃省张掖市、14日(含)以来有甘肃省嘉峪关市旅居史(包括经由其他城市到重庆的师生)的来渝返渝师生,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兰州市中风险地区来渝返渝师生要就地集中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进行4次核酸检测;兰州市城关区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师生,施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兰州市其余来渝返渝师生,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

(四)对自20211015日(含)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旅居史(包括经由其他城市到重庆的师生)的来渝返渝师生,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

(五)对自20211016日(含)以来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旅居史(包括经由其他城市到重庆的师生)的来渝返渝师生,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

(六)上述师生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聚餐,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得自由流动。

(七)对师生共同居住者,有以上时空伴随者的要加强健康监测,严格按照属地防疫部门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各二级单位密切关注重庆发布等相关渠道发布的疫情防控提示信息,及时落实最新排查和健康管理要求,做到人员分类管理,精准防控。组织人事部负责教职工,学生处负责学生,教务处负责校企合作单位,科研处负责双创企业人员,后勤处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管理。

二、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各二级单位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坚决杜绝松懈心态。要在依法依规、自愿知情同意、免费接种的前提下,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做到应接尽接。

(二)各二级单位要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意识,强化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加强传染病知识和消毒知识技能培训,完善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要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要坚持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数据的收集整理、智能分析,提供预警提示,适时优化调整卫生管理措施。

(三)严格门岗管理,师生员工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验身份。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入校的,要做好进入人员的身份核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坚决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的封闭管理,要严而有度,既保证师生员工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又要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三、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各二级单位要引导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师生,或共同居住人员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师生主动报告,接受健康管理措施。要教育引导师生树立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结合重庆秋冬季重点传染病疫情形势,开展形式多样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治和新冠疫苗接种知识,让学生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培养学生自我健康意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持续完善应急机制

(一)加强校地联动,后勤处要及早安排必备应急隔离场所和物资,并做好日常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准备。

(二)疫情防控办要完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响应快速、流程完整、保障有力的平急一体化突发疫情现场应急指挥机制。要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及时启动预案、果断处置突发疫情能力。

特此通知。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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