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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2018-01-09 15:25:55   来源:     点击:

  一、 学院档案室保存的档案是现行档案,主要为学院各项工作提供利用,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资料,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学生查阅档案须持身份证方可查阅。

  二、 借阅、查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资料负有安全保管和保密的责任,若造成档案丢失或泄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 借阅、查阅档案材料不得任意画线、圈注、涂改、污损和拆卷,不准私自摘录、翻印、传播。如因工作需要拆卷,应交综合档案室办理。

  四、 经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携带出学院和私自转借他人,无特殊情况应在一周内归还档案室。

  五、 利用档案时应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并当面办理归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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