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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用车暂行管理办法
2014-08-19 00:00:00   来源:[db:出处]     点击:

  为了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外事和公务用车,减少开支,加强管理的原则,特制订校内用车管理办法:

  一、驾驶员职责要求

  1.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交通安全法规、业务知识。

  2.认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竖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按时出勤,无出车任务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3.对于用车单位或其他单位举报驾驶员在驾驶过程态度不好或有其他不合理要求、夜晚私自停放于学院指定停车地点以外的要给予处罚。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确保安全。驾驶员要有行车记录,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得私自出车和搭乘校内人员上下班(除学院领导专车),凭派车单和出车记录报销费用。

  5.正常行课期间驾驶员夜晚轮流在校值班,除特殊原因,车辆不得在校外非指定停车点过夜。严禁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

  6.驾驶员把行车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工作表现优秀或交通安全优良者进行奖励。

  7.爱护车辆,保管好随车工具,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保持车队办公室内卫生整洁。

  二、车辆管理制度

  1. 学校现有车辆以保证学校公务用车为主,学院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用车,任何部门、个人未经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调用车辆。

  2. 为了便于科学合理地安排车辆,节约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学院公务用车实行提前预约制度和严格审批制度。小车主要用于院领导外出和二级单位领导到市级单位办事,一般公务原则自己搭乘公交车辆,使用大车一般应有4人以上或有物资运送,或者办事单位在三个以上,接送兼职教师应有4人以上,各部门市内用车须提前半天提出用车计划,长途用车,须提前1天提出用车计划,由分管院领导批准。

  3. 各部门组织学生参观、学习、实习、考试等,一般情况下联系校外有正规客运资质的运输单位,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并指定带队老师。

  4. 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清洁和保养,坚持做到三查(出车前查、行驶中查、收车后查)和三勤(勤保养、勤紧固、勤擦洗)。

  5. 车辆维修、设备更换或增添需事前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决定。维修车辆前,要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经审批后到指定修车点修车。

  6、车辆必须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下在非指定加油站加油必须经过允许。

  6.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无特殊情况下违章受到交管部门处罚的,个人应承担经济责任。

  三、车辆使用流程图

  重庆巴渝职业技术学院派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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