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的管理,严格办公纪律和办公秩序、维护学院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办公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1 办公环境管理
1.1 公共区域办公环境管理
1.1.1 公共区域办公环境指办公场所的墙面、地面、门窗、走廊、前厅、楼梯、会议室、洗漱间以及灯具、窗帘、桌、椅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及物品的管理维护,由后勤处负责组织清洁和管理,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环境的干净、整洁、整齐、办公通道的畅通和物品的完好、美观。
1.1.2 公共办公区域各办公场所的划分、布局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提出统一的安排方案并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办公场所的布局及办公设备设施的调动和摆放。
1.1.3严禁在办公区域内随意张贴图片字画、乱堆乱放物品。
1.1.4 爱护公共卫生、不得乱丢垃圾,严禁将纸屑、烟头、茶叶、残渣等倒入厕所、盥洗池和拖把池内。
1.1.4 除领导办公室、接待室、消防楼道口外,公共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1.1.5 损坏办公区域公共设施、植物、装饰品的应照价赔偿。
1.2 个人办公区域环境管理
1.2.1 个人办公区域环境指个人办公桌面的清理和使用物品的摆放,由个人负责整理。
1.2.2 个人使用或保管的电风扇、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由使用人或保管人负责外表的清洁。
1.2.3 办公桌面只能摆放电脑、资料夹、电话、水杯、笔筒、台历和少量材料(含教学资料),下班时应对办公桌面的物品进行清理,保持整洁,并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1.2.4 文件柜内的文件资料应摆放整齐,随时关闭柜锁,柜子上方不得摆放其它物品。
1.2.5 各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或下班时,应关闭个人办公设备的电源,最后离开的人员应关闭办公室门窗和其它电源。
2 办公秩序管理
2.1 办公纪律
2.1.1 禁止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化妆、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2.1.2 禁止在上班时间串岗、闲聊、听歌曲、吃零食。
2.1.3 所有人员(含院领导)进入会议室应将移动通讯设备调成振动;在办公区域内中使用电话进行工作联系时应压低音量,必须长话短说,不得聊天,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2.1.5 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进行外出登记;外出时间预计在2小时以上者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必须向行政办报告。
2.2安全保卫
2.2.1学院保卫处负责办公区域的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工作,保安人员应保持警惕、坚守岗位、加强巡查、防止出现各种隐患;
2.2.2非学院员工来访,大门保安应请其履行登记手续,并通知被访人员接待客人;
2.2.3节假日和下班后应安排保安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检查办公区域的电源和门窗是否关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2.2.4如遇外来人员在办公区域滋事,保安人员首先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者,经请示保卫处领导同意并报告派出所后,可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办公秩序顺畅;学院保卫处长应对学院所有办公场地的安全秩序负总责并妥善处理。
2.2.5若遇其他未界定的问题发生,则由保卫处领导视具体情况予以裁定处理。
3 其他
3.1由行政办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的检查,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每周将情况在院内通报;
3.2各部门员工有权对行政办落实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举报,由督导办对举报情况进行查实、回复。
3.3本规定适用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全体员工,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所有相关文件及规定同时废止。
3.5解释权归学院行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