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4-24 22:25:15   来源:     点击: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

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渝高学会发〔20239

各在渝高校:

为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打造优质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激发在渝高校广大师生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凝聚富有创新活力的人才队伍,培育更多具备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主体,助力创新创业主体落地持续发展。经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决定,在市教委指导下开展2023年重庆市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面向在渝高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内高校学生,遴选在新技术、新产品、新的商业模式开发与推广中做出重大突破或在创业中取得重大业绩的个人。往届“双创”明星获得者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流程说明

(一)申报报名

申报时间:2023年4月25日~6月7日。

各在渝高校征集明星申报材料,对“双创”明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负责,并进行遴选、推荐。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8日~19日。

由高校众创空间联盟秘书处对所有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材料规范性,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双创”明星申报名单。

(三)专家评审

1.评审时间。2023年6月20日~30日。

2.评审原则。组织单位对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记录等做出具体规定;评审专家需严格遵照评审标准,以申报材料为依据客观公正评审。

3.评审程序。由专家遴选组和评选联络组将报名师生进行随机分配,并从重庆市教委专家库邀请各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打分初步评选,根据专家打分情况依次选前20名进入下一评选环节。

(四)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5日。

由评选联络组及相关专家团队对20个入围的“双创”明星进行项目实地尽职调查,尽职调查通过后进入现场路演评选答辩。

(五)现场答辩

答辩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30日。

以项目路演方式进行,由专家团队对入围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打分,最终评选十佳“双创”明星,针对获奖“双创”明星进行颁奖表彰,对未入选的候选人颁发入围提名奖。

三、申报条件

(一)在渝高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内高校学生,每校限推荐“双创”明星2名(教师和学生各1名)。

(二)“双创”明星申请人须在新技术、新产品、新的商业模式开发与推广中做出重大突破或在创业中取得重大业绩。所开发或推广的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应属于依托高校、申请人或申请人注册的创业公司,其发明人/设计人/著作权人须为高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内的高校学生,且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三)重大突破或重大业绩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之间。

四、表彰奖励

评选产生的2023年度重庆高校十大“双创”明星,由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每人奖励两万元人民币),入围者颁发荣誉证书。

奖项设置:双创明星(学生)、双创明星(教师)、双创明星(孵化平台建设者)、双创明星(投资人兼创业导师)。

五、材料报送

(一)如实填写《重庆市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申报表》(附件),同时提交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开发与推广的效益证明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单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7日。申请表及附件支撑材料装订成册(总共不超过80页),一式5份,报送至重庆高校众创空间联盟秘书处。

电子件报送邮箱:cqkjcxcy@163.com

纸质件快递至联盟秘书处办公室。

联盟秘书处地址: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重庆科技学院众创空间联盟秘书处办公室,邮编:401331。

(三)联系人:

谭小宁,15215196819;张兰,13983962680。

附件:重庆市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申请表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附件1:重庆市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申请表.docx

附件2:拟申报2023年重庆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汇总表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  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4月20日


上一篇: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项研究阐释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沙科协发〔2023〕5号--关于申报2023年度智库调研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