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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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筑科技(国际)职业教育集团资产管理制度
作者:发布日期:2020-01-17点击数:

一、总则

为加强资产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管理办法,结合重庆建筑科技(国际)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核算

职教集团实行理事会、各单位二级管理,理事会秘书处按固定资产的类型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职教集团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

第二条 固定资产采购的管理

(一)购入固定资产前申请人必须填写固定资产购买审批表,经秘书处审核,报理事长批准,交采购人员购买并办理入库手续。

(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库管应依其类别予以分类编号并在物品上粘帖样签,并登记在固定资产台账上。

(三)秘书处每月应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使用物品和登记的财产不符时,收回其使用权,并按财产价值处以罚款。

(四)闲置的固定资产库管应及时向秘书处报告,由秘书处统一分配。

(五)固定资产因坏损需维修时,固定资产必须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单”,报秘书处审核,最后报理事长或常务理事长。若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维修的,使用人应承担不低于50%维修费。

(六)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技术部门核实后,对造成报废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对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报废的,应由责任人按该固定资产损失额的20%-100%的承担赔付责任。固定资产报废报理事长或常务理事长批准。

(七)每年年末集团秘书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

第三条 职教集团应当定期向理事会、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其他与集团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条 职教集团按月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税务各种报表等财务报表。职教集团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每月的财务报表应由职教集团理事长或常务理事长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条 职教集团总结和评价本职教集团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冻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

第六条 年度终了,职教集团应请中介机构对职教集团年度财务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