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学生档案是学院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教学工作、组织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学生档案管理应坚持三个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学院负责、对社会负责)、三个服务(即为学生服务、为学院各部门服务、为社会服务)、三个有利(对学生有利、对学院有利、对社会有利)的原则。
二、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实行档案室统筹,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及各系确定专人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一)新生档案归档办法
1.新生档案由自己带交的,由各系统一按班收齐并交档案室审核后移交档案室归档。
2.新生档案由各地招办或就读中学寄档的,其档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统一在新生军训结束后连同录取名册(包括软盘)交档案室归档。
3.新生没有档案的,由各系转告学生本人,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将档案寄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再移交档案室归档。
4.新生因故退档的,应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有关手续后再移交档案室负责办理。
(二)在校生档案管理办法
1.档案室应编制学生档案检索工具,便于查阅和利用。
2.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留级的有关文件,有关部门应及时送档案室,以便装入该生档案中。
3.学生退学,教务处、学生处在为学生办理有关退学手续后,应将退学通知和成绩及时送档案室,以便转递档案。
4.学生政审,由学生所在系党总支指派至少两名中共正式党员(其中至少一名教工党员),持组织介绍信来档案室查档。
5.学生入党材料,由组织部门在每学期期末交回学生所在党总支,并由所在系有关人员来档案室装袋。
6.学生党员转正需借阅学生档案,应由学生所在系党总支书记持组织介绍信来档案室办理。
(三)毕业生档案转递办法
1.学生毕业时,各系应将其档案材料(学籍、入团入党材料、报到证、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政审表、奖惩材料等)收齐整理,并由辅导员统一到档案室装袋。
2.毕业生就业方案(包括软盘)应在学生毕业离校前两周由招生就业处送档案室,就业协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两周由各系按班级将复印件送档案室,以便转递毕业生档案。
3.无就业协议或就业方案确定后再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由各系向档案室提供名册,学生本人于毕业离校前两周来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
4.缓毕业的学生名单,教务处应在学生毕业两周前将名册送档案室,并通知学生本人毕业前两周来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
5.凡缓寄档案及退档的学生,需持接收单位的调档函、报到证到档案室办理档案的转递手续。
6.毕业生在毕业后,三个月之内持报到证到相关单位查实本人档案是否到单位,如果未到请及时与档案室联系,毕业三个月后再查询档案去向,需办理有关查询手续。
7.档案室应对遗留在校档案作好遗留原因记载;变更档案作好变更原因记载。
三、学生档案的内容
高中阶段的材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籍材料;体检表;派遣证;入党入团材料;政审材料;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历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其他有关材料。
四、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