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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0-04-30点击数: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职(专科)院校,重庆教管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市职业教育集团在办学模式、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教委决定开展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评选认定工作坚持以评促建、示范带动,旨在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加入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社会发展能力,形成一批彰显我市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2020年评选认定10个(高职5个、中职5个)、培育10个(高职5个、中职5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二、申报资格

中职牵头的职业教育集团经市教委批准正式成立,高职牵头的职业教育集团经市教委登记备案,201911日前成立的职业教育集团,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th.chinazy.org/)上填报的信息基本完备的,可以申报参选。已认定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不再重复参选,牵头多个职业教育集团的职业院校,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集团参选。

三、遴选标准

(一)管理机制健全。设有相应的管理部门并落实专人负责集团日常事务。及时修订完善集团《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集团成员动态调整。

(二)工作成效显著。围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的目标,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集团各成员单位共同商议。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集团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资源共享到位。集团内在人力、设施设备、资金、市场、技术和文化等方面实现有效共享,促进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区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四)服务能力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服务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能力得到全面加强。

凡职业教育集团近2年内在招生、就业、安全等领域发生过违法或重大违规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酌情扣分。

以上遴选标准的具体指标见附件1

四、组织实施

(一)材料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教育集团,分别由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院校负责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中职学校牵头申报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须经牵头学校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请参与评选认定的职业教育集团将《重庆市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申报书》(见附件2)、《重庆市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职业教育集团相应佐证材料(中职学校牵头申报所提供的佐证材料中须含市教委正式批准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于51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教委职成教处(中职)、高教处(高职)。中职电子版发送至285644395@qq.com,高职电子版发送至cqedugjc@163.com

(二)评选认定。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重庆市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认定结果。

(三)管理措施。经我委认定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实行集团年度发展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th.chinazy.org/)上填报相关信息。每年12月份向我委报送集团年度发展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将集团年度发展报告在市教委和本职业教育集团(或牵头院校)官网进行公布。我委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对不提交集团年度发展报告和年度工作成效差的职业教育集团,将取消相关资格和政策支持,如发生解散、撤销或其他重大变动、重大违规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兵华(职成教处),63628153;哈宁武(高教处),67618591

附件:1.重庆市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评选认定指标

2.重庆市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项目申报书

3.重庆市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429


附件1

重庆市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评选认定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1

集团基本情况

1.1集团章程

1.1.1章程规范、科学、具有可操作性

1.2集团组织

1.2.1集团规模成员单位20家以上

1.2.2集团成员结构合理,学校、企业各不少于10

1.3管理制度

1.3.1制定了集团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发展高度吻合

1.3.2集团管理制度完善

1.4牵头单位

1.4.1办学成效突出

1.4.2人才培养质量高

1.4.3社会影响力强

2

集团管理运行情况

2.1运行机制

2.1.1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完善,集团有健全的会商、决策、考评、奖惩机制

2.1.2日常工作运行良好

2.2服务信息

2.2.1建立集团化办学信息交流与服务平台

2.2.2共享信息资源丰富

2.3教学资源

2.3.1专业共建共享

2.3.2师资共培共享

2.3.3课程共建共享

2.3.4教材共建共享

2.3.5基地共建共享

3

集团办学成效

3.1人才培养

3.1.1校企联合培养情况(如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

3.1.2集团内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情况

3.1.3搭建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情况

3.1.4产业急需人才培养情况

3.1.5学生就业创业情况

3.2产学研合作

3.2.1职业技能鉴定、行业培训等

3.2.2集团内部校企合作专利数及成果转化、技术技能积累情况

3.3服务区域

(行业)发展

3.3.1专业设置和布局与区域、与行业企业需求相适应、协调

3.3.2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如一带一路等)

3.3.3服务本区域、本行业(如推动或参与行业标准的制订等)发展

3.4服务就业创业

3.4.1院校为集团内企业职工培训

3.4.2就业创业服务

4

集团保障机制

4.1教育主管(政府)部门

4.1.1当地政府积极推动并出台相应政策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发展

4.1.2宣传成绩突出的优秀案例

4.1.3获得双基地、校企合作示范项目、骨干专业、专业资源库等教育主管部门立项(培育)建设项目

4.2经费保障

4.2.1有稳定的日常经费

4.2.2经费来源多元

4.2.3经费使用情况(预算、决算、明细清单、绩效报告等)

5

特色与

创新

集团在服务国家或区域发展战略等方面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成绩突出。

集团在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国际合作等方面改革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具有推广价值。

集团促进了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教育发展,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凡职业教育集团近2年内在招生、就业、安全等领域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