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执行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少数民族加分政策[5-19]-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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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执行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少数民族加分政策[5-19]
2015-05-19 08:40:32   来源:[db:出处]     点击:

院校名称全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教育部院校代码:12820

四川省招生代码:5070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川教考院函[201528号》文有关政策: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时,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含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10分。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三、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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