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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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9-25 15:58:00   来源:     点击: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文

 

渝教考发〔2020〕74号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各招生院校

据重庆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4号)精神,按照我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总体安排,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工作集中安排在101426日进行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进行。

各招生院校须提前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报名须知等,广泛周知社会。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所院校,直接联系拟报考院校进行报名。若报名后需更改报考院校的,须经原报考院校取消其相关信息后,方可报考其他院校。

(二)报名条件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只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报名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下述考生不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2020应届毕业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流程

1.资格初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初审,报名时应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详见附件)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严格把关。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高校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报考人员

2.信息采集。各招生院校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并要求签订《承诺书》。信息采集时需注意报考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类型(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等关键信息的准确性,完成后即时打印信息确认表1份交考生核对并签字确认。

3.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复审报考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其他事项

报考本次高职扩招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结合《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进行,考生在报名前应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招生院校在考生报名时需核收《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考生号暂不填)。

考生档案组建及管理由录取院校负责,要求被录取考生提供本人已有纸质档案,并将报名材料复印件、信息确认表及《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等材料装入档案。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招生院校结合新生入学体检进行,凡院校有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备注清楚,可在测试时进行必要检测。

二、招生计划及章程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在各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各有关高校可在本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类别、专业间调剂。确需增加计划的,应按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有关规定报批。

有关高校应结合本校招生实际,科学制定招生章程,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招生章程经市教委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公开发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三、测试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入学测试及评价方式。具体测试时间由各高校自定、自行组织,可通过机考、校际联合、成绩互认等灵活有效的方式进行。各高校要制定测试工作方案,要明确测试时间、方式和地点,成绩查询、复核办法,预录取结果查询办法等。测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对外发布。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设置为300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学校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四、数据上报及录取

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和格式上报预录取结果。市教育考试院对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并公布录取结果和录取未满额院校。未录取考生可在相应时间段联系未满额院校进行补报名(征集),鼓励征集招生院校认可考生已测试成绩,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报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高职扩招专项生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企业员工,经招生院校审核并经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可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周密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精心谋划、抓实抓细各项任务措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二)强化沟通协作,广泛宣传动员。区县有关部门、各有关高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资格审核相关工作。各高职院校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解读报名条件、考试办法和招生政策等,积极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踊跃报考。

(三)优化工作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各高职院校要建立监察监督机制,严肃工作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要组织好考生报名资格初审、信息采集、考试、评分、录取等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本校相关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信息的安全、准确,确保扩招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时间表

2. 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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