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规范校园内宣传品张贴悬挂和 场地使用的通知
2022-09-17 16:34:16   来源:     点击:

中共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规范校园内宣传品张贴悬挂和

场地使用的通知


为进一步美化校园环境,提高校园文化品位,营造美观整洁、高雅和谐的校园环境,加强对校园宣传条幅、海报、告示等宣传品的张贴悬挂以及场地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现统一规定如下。

一、管理范畴

(一)校内宣传品张贴悬挂形式管理范畴:包括学校范围内(含学校会议室、学术报告厅)所有因各类活动需要,布置的横幅标语、桁架、展板、海报、广告等。

(二)校内宣传场地管理范畴:星光大道(含校门内外)、食堂门口、超市门口、善行路、科技楼与智慧馆大厅、立德楼喷泉位置以及立德楼大厅等。(教室、实训室内部的张贴悬挂由管理教室、实训室的教务处及二级学院负责。)

二、注意事项

必须在规定的宣传栏、条幅悬挂区域、布告栏内张贴悬挂,在规定的区域使用场地。禁止在建筑物墙面、门窗、路灯柱及树木等处张贴悬挂各种宣传品。

三、审批程序

(一)校内宣传品的张贴悬挂审批:全校各单位的会议、接待及学生活动等条幅的悬挂,均应填写“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宣传品张贴悬挂审批表”,报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审批表一式两份,分别由批准单位(党委宣传部)和使用单位各执一份。(见附件1

经申请批准张贴悬挂的宣传品,需加盖宣传部“准予张贴”和“有效期”字样的管理章。承办单位按《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宣传品张贴悬挂审批表》要求张贴悬挂。

(二)校内宣传场地使用审批:全校各单位使用宣传场地时,应填写“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场地使用审批表”,报经保卫处、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批准单位(党委宣传部)和安全监管单位(保卫处)以及使用单位各执一份。(见附件2

四、使用要求

(一)校内宣传品的张贴悬挂要求:各单位提供的宣传资料必须要进行文字内容上的把关,如出现语言文字差错等有损学校形象的情况,要追究责任人和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宣传品张贴悬挂必须保证整齐、有序、美观、得体,对不符合悬挂要求的将由宣传部督促其整改。严禁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张贴商业性海报(条幅、广告等)。

(二)校内场地使用要求:各单位使用场地需严格按照审批表的内容执行,如有乱摆乱放等有损学校形象以及出现安全事故等,要追究责任人和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场地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整齐、有序、美观、得体,使用后需对场地进行清洁处理,保持原有美观,对不符合要求的将由宣传部督促其整改。

五、校内宣传品的张贴悬挂时间要求

审批后悬挂的条幅管理工作由申请部门负责。经审批后同意悬挂的条幅必须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范围内悬挂,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应及时进行撤收工作。(悬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天,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必须重新申请)

场地使用审批后,由申请部门负责场地的清洁维护等工作。使用期满后,申请部门必须按时撤收场地上的物品,并对场地进行清洁。

六、校内宣传品的张贴悬挂、场地使用责任与处罚

全校各单位所悬挂的条幅、使用的场地未经批准或到期没及时撤收的,学校将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1.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宣传品张贴悬挂审批表

 2.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场地使用审批表




中共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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