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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基层治理,持续深化“双高建设”
作者:双高办公室发布日期:2021-07-13点击数:

   2021年7月11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开宗明义: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之大者”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体现为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决定》提出“13个坚持和完善”,旨在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二、基层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基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关键,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三、统筹推进高职院校基层治理,持续深化“双高建设”

   要理解一项政策,就必须了解政策所嵌入的社会背景。基层教育治理是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领域,更是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2019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双高计划”的战略导向是政策实施立足长远、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推动院校改革创新、促进高职制度转型,从教育治理的角度观察和分析院校组织学习与变革问题,那么“双高计划”是促进高职院校转型和创新的有力工具。

  有研究者指出,组织学习是高职院校新能力生成与组织变革的重要机制,但该机制的作用效果受到高职院校领导与组织管理体制、资源获得与激励机制、既有知识和可能获得的知识等因素的影响。看一所学校的发展,既要看建设基础,更要看改革力度和发展潜能。作为一种组织,高职院校在“双高计划”实施过程中会通过学习和实践来巩固其建设成果,它们的可行能力也随着“双高计划”推进而不断增进,实质上,这也是一种典型的“做中学”。

  随着国家治理和基层治理研究领域不断扩大,相应的研究问题日益丰富,尤其是在“双高建设”教育政策过程研究中,我们要着重围绕教育政策引导、确认、扩展、转移、共享中的高职院校等治理过程深入分析,提出推进高职院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因应之道。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这对于持续深化“双高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

   一、向特色鲜明类型教育转变是高职基层治理的重要目标

   作为探索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道路的重要举措,“双高计划”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工程,其定位虽是重点建设,但其政策意图旨在打破高职教育“千校一面”的同质化发展格局。高职教育的发展不仅仅是指其在数量规模方面的庞大,而且还指其独特的类型、模式和发展趋势。类型特色正是高等职业教育存在合理性的基石,也是其不可替代性内在标志,它的确立有助于使高职教育成为一种所有参与者都参与其间的共同实施框架。“双高计划”融专项改革行动与持续性的政策供给为一体,承担着从项目化专项改革行动逐渐转换到持续化政策供给的职能,即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助力具有独特的类型、模式和发展趋势的体系化高职教育的生成,推动涵盖不同使命、定位明确的各类高职教育机构向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

   二、“双高建设”是推进高职院校基层治理变革的重要契机

   伴随着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转变,以项目为载体,在政府与高职院校、高职院校之间以及高职院校内部形成复杂的结构关联,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高职院校,由此统合为上下之间动员、中介与反馈等一系列动态的治理机制。入选“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对政策作出的即时和有效的响应,这些院校能够积极跟进并动员组织的一切资源,并将其转化为一种集体革新所要具备的条件,这反映在院校对“双高计划”的认知、理解、重构与整合等多个方面。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正式的政策分析和在非正式试错中学习,使全员对“双高计划”的理解更透彻,能更精准地将其融入到实际建设中,确保完成建设的既定任务对于建设中发现的问题,高职院校以事先制定的改进机制加以补救,逐渐深化人们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认识,不断推进高职院校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建设。

   三、高职院校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主要路径

   就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而言,高职院校首先要以《章程》为统领,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形成支持人才培养和办学治校的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次要发挥发展理事会和董事会的咨询、协商、议事和监督作用,整合校友总会、基金会等支持力量,打造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创新服务相适应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再次要落实教代会制度,审议学校发展重大问题,发挥学术委员会、专业建设委员会、教材选用委员会等机构的作用,指导和促进学术、专业、教学改革;最后是深化二级院系治理改革,探索“以群建院、院为实体”改革,构建跨专业教学组织,扩大二级院系管理自主权,通过构建提升学校治理效能的长效机制,促进和保障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