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核心能力测评”的通知
2016-03-10 12:06:00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系:

为了增强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推出了“自我学习”、“信息处理”、“数字应用”、“与人交流”、“与人合作”、“解决问题”6个职业核心能力培训测评模块,并自2009年起,在全国开展了职业核心能力测评试点工作,目前正向全国推广。重庆市各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均已启动此项培训。

经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我校于2012年成为“全国职业核心能力示范培训试点单位”并设立“国家职业核心能力测评站”。为了更好地推行“双证书”制度,提高学生的“双核能力”,确保80%以上的学生获取“双证书”,我校已从2012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了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训测评。目前我校组织的是“与人交流”单模块培训测评,经测评合格均可获得国家OSTA(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权威证书,该证书是学院新生入学报到后应考的基础性合格证书之一。

鉴此,请各系有计划地组织2015未参加或未合格的学生参加此项培训(可安排在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分批进行),以便达到学校的相关要求,顺利毕业就业。

报名及缴费时间:3月10日—4月13日截止,由各系相关辅导员负责组织缴费报名;

考试日期:2016年5月28日(综合测评文件包要求在笔试前完成);

培训及培训时间:由学工部具体部署并实施,详见学工部安排;

培训考试费:单模块培训考试费180元,补考费(单科测评包或笔试)50元/科,双科不及格按正考新报名计算,考试费为180元。教材费40元由各系领取教材时交付职业核心能力推广中心重庆分中心人员。

 

缴费方式:由各系收齐后于4月13日前集中交财务处;1、各系统一汇总现金交财务处,开收据并将收据带至4110办公室登记备档。

2、各系汇总后,转款至学院财务,凭转款凭证在财务处换取收据并将收据带至4110办公室登记备档。 

学院财务账号: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0308020120010000049重庆农商行西永支行陈电路分理处

注:教材费40元由各系领取教材时交付职业核心能力推广中心重庆分中心人员。

QQ截图20160614120932.jpg

二○一六年三月十日

上一篇:第十六期全国CAD技能等级考试报名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6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