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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员档案归档等工作的通知
2020-05-22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

各学院团总支:

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团各项规定,规范和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的管理,配合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的通知》、《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生团员档案纳入学籍档案管理的通知》(渝青发〔20199号)等文件精神,依托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准确地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和团员档案归档等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及时、准确地转至对应单位。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内容

(一)530日前完善学校领域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信息

1.各学院团总支管理员要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所有团支部的预计毕业时间填写(见附件1)。

2.各学院团总支填写毕业班团支部、毕业生、毕业生团员数量统计表(见附件2),53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官方邮箱。

3.要完善录入系统的2020届毕业生团员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必填,确保一人一号)。手机号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4.确保201720182019年新入团团员全部录入系统。各学院团总支要严肃对待,逐一对照,确保全部录入。

(二)持续整理更新毕业生团支部和团员基本信息

各学院团总支要持续登记汇总2020届毕业生团员的基本信息,包括:毕业生团员毕业后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所属的乡镇街道等,以及毕业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等详细情况,为即将开展的“学社衔接”做好充分准备。

(三)组织关系转接类型及程序

转接要求

1.毕业生团员离校时,组织关系应当转出,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

2.毕业生离校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毕业生团员“学社衔接”工作(操作办法:确认并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确认毕业生团员身份和毕业时间,如果团员身份中有延迟毕业团员,进行单独标记、由转出组织或团员个人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转接类型及程序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团组织;所在地已建立青年之家团组织的,可转入青年之家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

2)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受疫情影响,毕业生升学考试时间推迟,近期暂不转接毕业生中参加升学考试同学的组织关系,升学录取工作完成后,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其升学后的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升学考试后,未被录取的,按照已就业(自主创业)或未就业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完成相关工作。

3)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团员。由所属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团市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由所属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 流动团员团支部”。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须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 33),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经校团委审批后,统-登记造册备案,并编入“出国()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团员在国() 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6)出国(境)工作的毕业生团员。因公出国() 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 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 ,在出国()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所在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3.各学院团总支按照转接类型建立台账,统计汇总好需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人员信息,《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明细表》(附件3),校团委为各学院团总支发放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学院团总支为毕业生团员开具介绍信,各学院团总支要将介绍信存根和《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明细表》进行归档备案(明细表须将电子档发送至团委官方邮箱,纸质档由团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校团委备案),校团委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4.请各学院团总支按照学校对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进度,收齐本学院毕业生团员的团员证、离校通知单后结合本学院具体实际统筹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校团委办理相关手续,各学院团总支以学院为单位前往办理有关业务和手续,所有工作需在毕业生正式离校前全部完成,后续不再办理。

二、毕业生团员团籍档案归档工作内容

6月10日前根据《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学生团员档案纳入学籍档案管理的通知》(渝青发〔20199号)文件精神,做好毕业生团员档案归档工作。

1.根据《重庆共青团发展团员实施办法》,在我校发展的团员须归档的团员档案材料为:

1)入团申请书。

2)发展团员登记表。

3)书面思想汇报材料。

4)入团志愿书。

5)团员证(交由本人保管)。

6)在校期间所受团内奖、惩材料。

初中、高中发展的,按其升学至我校时转交的团员档案,会同在我校学习期间所受团内奖、惩材料装档。

2.各学院团总支根据毕业生团员人数于68日前到团委办公室领取团员档案袋,根据团员档案装档材料要求20日前完成装档工作,并将档案目录贴于档案袋正面,同时根据学籍档案归档通知要求并入毕业生学籍档案,校团委将定时对装档材料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级团组织要认识到此项工作的意义和时间紧迫性。认真落实工作部署,教育引导各团支部全面参与,确保此项工作的完成。

2.注重实效,加强落实。各团总支要把握时间节点,有效落实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动员、过程管理与经验总结等,增强毕业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与荣誉感。

3. 除升学毕业生团员外,其他类别所有统计表格电子档须于6月底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校团委官方邮箱(fdczy@cqgqt.com,纸质档各学院团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笃学楼2104室);升学毕业生团员相关材料于9月末提交。




共青团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521日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标记团支部毕业时间操作说明

         2.各学院团毕业班、毕业生团支部、毕业学生、毕业学生团员数量统计表

       3.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各类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明细表

    4.毕业生团籍档案归档明细表

         5.毕业生团员团籍档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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