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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户籍准入手续
2018-01-19 10:12:55   来源:     点击:

教师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1、申请书(向派出所提交的申请,本人签字)

2、学院组织人事处证明(必须要有“同意该教师将户口迁移至我院集体户口”字样,签字并加盖组织人事处鲜章)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与我院签订的“使用劳动合同”或“协议”原件、复印件

5、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6、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本人户口登记页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注:外地户口迁移至我院除需上述资料外,还需在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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